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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法典》时代的公司决议制度

著者吴飞飞著
ISBN9787522842721
分类号D922.291.914 政治、法律
学科法学
版次第1版
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
丛书名西南政法大学新时代法学理论研究丛书
出版年2024
价格¥98.00
页码237页
类型 📄 纸质书
核心评分8.5/10
读者对象
主题词公司法—研究—中国
内容简介:本书阐述了《民法典》第134条在世界范围内首次确认了公司决议行为的法律行为属性,被誉为世界民法典的“中国元素”。公司决议制度作为决议行为制度体系中最为成熟的内容,在融入法律行为制度后必将面临诸多适应性命题。本书选择这一主题进行了系统梳理,集中呈现了公司决议行为的性质、理论价值、适用问题,以及公司决议规则的相应更新。作者意图探寻如下问题的答案:《民法典》时代,公司决议制度给既有法律行为制度带来怎样的冲击;法律行为制度如何具体指导公司决议制度,使其“有本可依”;从《民法典》视角审视,《公司法》对公司决议制度的更新有哪些无法回避的理论与应用命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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